声明人:刘淑琴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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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5/122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