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纪海涛
我在大法被迫害时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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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7/122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