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丽俐
在99年7月22日以后被邪恶逼迫写的所谓“不炼法轮功”等保证书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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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9/12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