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春环
在邪恶迫害下,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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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2/123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