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玉英、董丽红
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124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