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万路
我以前对大法、对师父的不敬及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3/124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