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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素珍 2002年4月份的一天,我被邪恶村干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所长从住所非法绑架到公安局政保大队。警察给我照像,还让我写字,我写的是我自己的名。配合了邪恶,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以后以法为师,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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