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粉琴
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弟子时,本乡派出所逼着我写了“保证书”。声明:我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一切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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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5/124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