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丽君
我在2004年9月粘贴真相材料时被邪恶非法抓捕。声明:我在看守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5/124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