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廖玉华
在邪恶迫害下,自己没能做好,郑重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签字、画押统统作废。从此遵照大法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坚定大法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5/124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