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立伟
我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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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5/124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