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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春元

    2001年~2002年在邪恶的劳教所遭受迫害时,曾经写过“遵守纪律”的保证,如“在劳教所劳教期内不炼功”、“节日期间不炼功”、“不做动作”、“不绝食,不自残自伤”等。99年7.20以后,为了证实大法,我多次上访被抓,每次被抓后,都错误的配合犯罪部门做了“笔录”,还签了字。2000年在北京某看守所遭受迫害后,出来时也消极承受迫害,在“不离开本市,随时候审”等取保候审上签了字。2001年被绑架后在劳教所遭受迫害时,在很多方面自己只是消极承受魔难,没能用强大的正念反迫害和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对我“4.25”中南海上访问题,劳教所的犯罪部门说,我上访前没有提前申请,所以违反了“游行示威法”的有关规定,我当时居然还错误的承认了这一点。这一切都是不符合大法的东西。我现在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6/124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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