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大伟
99年7.20之后,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6/124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