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庆玲、汪桂英、邱玲、曲波林、王淑珍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6/124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