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梅
我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时,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所做的对师父、对大法一切不利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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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7/124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