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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伟华

    2000年初,为帮妻子还款和解决本人生活问题,在迫害不得已的情况下,本人曾向功友借过钱,却因此成了邪恶诬蔑法轮功的把柄,被指控为犯有“诈骗”嫌疑关押在看守所,当时因出狱心切,轻信了某些司法人员的诱劝,在法庭上完全放弃了对自己的辩护,一概违心的承认了不符合事实的指控,结果使自己被法院判为“诈骗”罪,服刑一年。此事件的发生,不但是自己名声受到损害,更重要的是为邪恶坏人污蔑诋毁法轮大法提供了反面材料,使不明白真相的干警和群众進一步受到蒙蔽和欺骗,加重了对法轮大法及学员的迫害和不理解。在此,严正声明: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9/124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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