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桂青
我曾因在花园炼功被警察送到派出所,由于自己心性没把握住,写了所谓的“保证”。我严正声明自己写的和签名的所谓“保证”一律作废。自己一定好好修炼,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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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9/124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