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祥
今年2月初的一个早晨,恶警闯入我家中,把我儿子绑架后,又抄家,恶警让我在抄家的物品上签字。声明所签的字和所有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抓紧多学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9/124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