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艳霞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声明作废。从新回到师父的身边,彻底和旧的邪恶势力决裂,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9/124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