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鹏、刘召春、刘晶
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9/1247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