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容芳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悔过书”等,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永远修到底,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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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0/124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