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玉林、薄永珍、张志兰、李玉梅
在1999年7.20邪恶迫害之时,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们用实际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0/124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