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露
以前被迫做的“誓言”,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0/1248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