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余玉玺
99年7月20日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在邪恶压力下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交资料,毁过大法书和资料,还被迫签过字和写过文字材料。对不起大法师父。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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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1/124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