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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汉友

    我是九五年得法的。我深知法轮大法好,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九九年7.20邪恶开始非法迫害大法后,我被非法抓捕,在邪恶党委的压力下,写了不符合大法的“思想汇报”。2002年10月的一天,我厂公安处伙同市公安恶警强行绑架我去洗脑班,恶警利用邪悟者给我洗脑,不让我睡觉,威胁说:“不悔过,就得判3~5年劳改。”我被迫写了“决裂书”对大法犯了罪。我从洗脑班回来后,得知我厂公安处刘××在省公安厅大会上诬陷我。随即我向市公安写了一封长信澄清,并向厂邪党委写了“思想汇报、退党申请书”,还声明“在洗脑班所写的一切材料作废”。事隔不到半年,邪恶公安处长刘××出车祸遭恶报而亡,年仅49岁。严正声明:我在7.20期间、在洗脑班中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概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2/124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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