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春莉
本人去年曾帮助常人打印、修改过“保先”的材料。在此声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2/124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