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锦锋
以前所写的“不再修炼”的东西,声明作废。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把以前的损失补回来.认真的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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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4/125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