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国雄
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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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6/125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