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车梅芳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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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6/125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