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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善琴 在99年7.20期间,我由于学法不深,在各种执著心尤其是怕心的驱使下,以及来自家庭的压力等情况下,做出了对师父、对大法极其不敬的事情,把部份大法书、师尊法像2张、大法旗一面烧掉了。一想此事,心如刀割痛悔不已。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以及生生世世为我所承担的一切。现在我彻底悔悟,知道错了。郑重声明以前所做的违背大法的所有这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修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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