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力、杨德民、张锡功、王艳民、刘东锋、郑志久、刘桂林
当年在邪恶迫害下,有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严正声明:我们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8/125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