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惠敏
99年7月20日以来,我曾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配合了中共邪党。深感内疚,愧对师尊慈悲苦度。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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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9/125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