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国云
在大法受迫害后,我放弃修炼,做了许多不符合大法的事。现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9/125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