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艳华
我在被迫情况下写的攻击法轮功和对师父不敬的一切言语都不是我真心的,现特此声明作废。并且从现在开始要加倍学法,跟上正法進程,弥补对大法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9/125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