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俊娥
我在邪恶的高压下,多次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9/125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