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颖华
在高压下曾违心写过、说过“不炼了”。现在严正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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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19/125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