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利芳
在邪党的迫害下,我曾经说过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回想起来,后悔莫及。现特别声明以前所作所为全部作废。紧随师父,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志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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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20/125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