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永
本人因以前对大法认识不深,迫于各种压力,写了“不炼功保证书”,现在严正声明作废。并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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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4/20/125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