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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莲英 回想起以前的修炼经历,我真的非常惭愧。因我放不下人的东西,曾经写过“保证书”,对大法犯下了大错,我是一个不合格的大法弟子。师父说:“说出来,哪怕不是你自己从心里发出来的,这可是污点,作为一个正法弟子,那是耻辱。”(师父《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是的,我也确实感受到了。如果不是师父洪大的慈悲挽救我,我是无法挽回我的过失的。我一定不能错过这最后的机会。我声明:我于99年写的“保证书”作废;我于2000年在拘留所写的“保证书”作废;还有他人代写的“保证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签字及语言全部作废。决心从现在起,做一名真修弟子,扫除心理障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206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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