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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平馨 在99年7/20中国江泽民集团逼迫我写保证书,我由于当时对法不太坚定,也签了“保证”。后来我知道这是违背大法,不应该这样做,所以今天特此声明,我签的“保证”作废。坚决修炼法轮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207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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