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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祥 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期间,所写所做的一切,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3/207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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