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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碧霞 我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访,后被非法遣送回地方看守所拘留。因学法不深,执著于“情”,看到亲人、孩子的哭劝,违心地就照丈夫所写的“保证”抄了,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对不起大法,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通过这次教训,痛定思痛,现在已经以实际行动全身心投入正法中,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为此,我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一切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4/208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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