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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远华

    我于2000年12月份去北京天安门打横幅证实大法,被恶警抓到西站派出所,在那里它们问我单位和姓名,我不配合它们,坚决不说,它们不让睡觉轮流审问,见不起作用,就来软的。因自己没在法上提高上来,被“情”带动上当受骗,报了自己的单位和姓名,被送看守所2个多月,在这人间地狱里受着非人的迫害。孩子四处托人花了很多钱,它们让我写“悔过书”,就放我出去,我不写,孩子替我写了,我不签字,孩子眼泪横流,求我签个字,又在情的带动下,我签了字。我十分痛悔自己一次次被情带动,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在这里郑重声明,那个所谓的“悔过书”,根本不是发自我内心的,作废。从拘留所里出来我就天天学法炼功,同时做着正法的事。今后,我更要加倍努力,走好每一步,跟上正法进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5/20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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