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本英 我叫刘本英,97年得法,由于对法认识的不够,没有把法学好,致使自己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保证”。最近看了师父在《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的讲法》中说“说出来,哪怕不是你自己从心里发出来的,这可是污点,作为一个正法弟子,那是耻辱。”所以我要洗刷掉这个污点,在此郑重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我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 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6/2099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