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龙军
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弥补过失,为正法尽我的一切力量,成为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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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6/3/129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