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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国栋

    2001年农历7月11日晚,我在家炒菜,有三、四十人闯入我家,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连推带拉把我从家里抓走,其中一人我认识,就是前几天到我家逼写“保证书”的那个人。我边走边喊:“公安打人啊,乡亲们都出来看一看,我学法轮功有什么错,你们不问是非,私闯民宅,非法抓人,谁让你们这样做的,我做错了什么?!”他们停止了打我,把我拽到了街里,推到车上(从看守所回家,村里的人说,有五辆车,三、四十人,不知道是干什么的,跑步到了你家)。在车里有两个人死死抓住我的胳膊一直到县公安局。到公安局才知道,今天是全县大行动(公检法、“610”、派出所等等)。有许多大法弟子被抓。我到那里后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抓我?其中一人说:就是因为你炼法轮功。我说炼法轮功有什么不好,对国家和人们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我又说:法律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真修弟子都是凭着一颗善心向国家和人民讲清真相。就这样我和他讲了一个多小时真相。这时公安局长走到屋里,满口脏话。于是我便说:“堂堂局长,怎么这样和我讲话,你在家里就是这样和你的家人说话吗?”听到这话局长更是恼羞成怒,连声说:“送走,送走!”于是四、五个恶警给我带上手铐,连推带拽,抬到车上,送到县看守所。先后有三、四名大法弟子因不写“保证书”而被非法拘留。第二天下午,有一干警模样的人,醉呼呼地送来一张拘留证,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非法行拘15天。我们以绝食抗议要求放人。绝食的第三天,我就开始吐血、小便也有血,就这样他们也不放人。第八天说放我回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由七、八个男犯抬到车上,带上手铐。这时我连走路都没劲,还给带上手铐,拉到劳教所强行洗脑。在“洗脑班”只要你不放弃修炼,就不让你睡觉,七、八个人做“洗脑”,第三天下午由政法副书记和四个女干警把我拉到县看守所。就这样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将我非法扣押四十多天。由于对法认识不足,受邪悟者的影响,在压力面前,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现声明一律作废,坚定实修,助师正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21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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