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洪艳 我96年4月得法,受益无穷,曾2次进京证实大法,2001年2月14日被非法判劳教一年。由于学法不深,走入邪悟,并且写了“五书、揭批”等干了破坏大法之事,并且曾经用自己的邪悟去迷惑其他学员,写过文章“表彰”邪恶管教的所谓“功迹”。以上是我学法不深,被邪恶钻了空子,造下了深重的罪业,使我深深的痛悔。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做之事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2108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