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慧民 99年7.20以后,我老伴曾代我说过“不炼功”的话,这不是我的本意。现在我严正声明:老伴代我说的“不炼功”的话和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