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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叶素琼

    在99年7月20日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受邪恶迫害时,一天我看见本市一个商场的坝里有很多人,我走过时遇见居委会主任,他叫我去签名,我也没问签字干什么,就在商场的坝里签了名。过后我听说是反对师父、反对大法的,当时我心里给师父说我错了,给大法带来了损害,我不承认那个签名。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名全部作废。我要跟师父一修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我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7/30/134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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