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艳玲、刘艳芳、刘艳波 7.20邪恶迫害开始时,在邪恶的迫害下,由于怕心,自己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情,烧了大法的书和师父的照片。愧对师父,愧对大法。严正声明:自己和家人以前向邪恶所说、所写、所做过的不敬师、不敬法的一切,包括“保证书”和签字一律作废。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